□王琳
  12月16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揭牌,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等出席揭牌儀式,顯示出這家法院的不同尋常。通常,地方法院由地方人大產生,對地方人大負責並向地方人大報告工作。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系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於今年6月7日決定設立,併在8月3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設立決定。
  與首批設在北京和上海兩地的知識產權法院頗有不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在“去行政化”的設計上走得更遠。一是作為法院整體,雖是按中級法院組建,但並未確定行政級別;二是在法院內部,推行扁平化管理。其他法院都有的科層制內設機構,在這裡除了立案庭、專利審判庭、著作權審判庭、商標及不正當競爭審判庭等4個審判業務庭外,只有1個綜合行政機構(綜合辦公室)和兩個司法輔助機構(技術調查室和法警支隊)。這些審判庭也沒有行政級別,庭長由主審法官兼任,且沒有副庭長。
  該院將司法行政事務都打包在綜合辦公室,這將為司法業務與司法行政的分離提供基礎條件。在媒體披露的信息中,似乎沒有看到通常被認為是法院核心部門的“政治部”,而是由1名副院長兼任政治部主任。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政治部的處置獲得認可併在未來得到推廣,這會是一段時期內,法院內設機構調整的最大手筆之一。政治部本是法院在過往的歷史中,作為準軍事化建制所留下來的部門。當法官早已脫下了準軍事化制服並穿上了法袍,這個準軍事化建制部門也應按照更符合司法自身規律的方向進行調整。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技術調查室同樣值得關註。這一專業機構選任技術調查官作為輔助審判的專業技術人才,負責對案件審理中涉及的技術問題協助調查、詢問、分析、判斷,為合議庭裁判案件提供技術意見,解決法官可能存在的技術專業掣肘。
  此前,法院、檢察院的專業技術人員普遍擔心自己會在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中,被塞入到“司法行政人員”之列。從技術調查官所承擔的工作來看,他們迥異於司法行政人員的“準公務員”性質,將這一群體作為一類特殊的司法輔助人員進行管理和調配,更符合他們的職業特點。
  在公眾最為關註的審判業務工作中,為確保審判權依法獨立行使,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將院長、副院長全部編入合議庭審理案件,庭長只承擔法律規定應當由庭長履行的職責並負責主持主審法官會議、統一裁判標準。院、庭長原則不再簽發本人未參加案件的裁判文書。
  同時,該院將建立法官辦案檔案,法官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按這一設計,院長將不再是法官的“首長”,而是與其他法官“平起平坐的第一人”;庭長也不再是法院的“中層領導”,而只是在審判過程中需承擔更多程序性任務的“主持者”。不得不說,如此之大的“司法去行政化”實踐,此前並非沒有理論設計,但從紙上走到地面的,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還是第一家。
  作為承載著“司法去行政化”改革夢想的首創者,理當接受各界的鼓勵與認同。但改革者同時也應對改革的難度有充分的預估。司法行政化的強大慣性,已然固存在一些法官腦海中的行政化思維模式,仍將是“司法去行政化”道路上的強大挑戰,正確航向的及時總結與適時調整將是改革路上不可或缺的動力。
  (作者是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琳  (原標題:讓法官在“去行政化”中更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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